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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槐荫海里鲜海鲜馆: 本委受理的张炜俊与你单位劳动争
时间:2021-05-Fri  作者:admin 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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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本委受理的张炜俊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(济槐劳人仲案字〔2021〕第209号),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,应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。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济槐劳人仲案字〔2021〕第209 号决定书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到本委(地址:济南市北小辛庄西街 24号)领取决定书,逾期视为送达。

    特此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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